隐私条款

欢迎光临本网站,请您仔细阅读以下条款,如果您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表示异议,您可以选择不使用本网站;进入本网站则意味着您将同意遵守本协议下全部规定,并完全服从于网站开发者的统一管理。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本网站是网站开发者向用户提供的信息存储空间,为用户提供讨论、交流的平台。

第2条 本网站所有权、经营权、管理权均属网站开发者。

第3条 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属网站开发者。

第二章 网站用户

第4条 凡是注册用户和浏览用户均为网站用户(以下统称"用户")。

第5条 用户的个人信息受到保护,不接受任何个人或单位的查询。国家机关依法查询除外,用户的个人设置公开除外。

第6条 用户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

第7条 用户的言行不得违反《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不得在本网站发布、传播或以其它方式传送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

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10.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第三章 权利声明

第14条 网站内容由用户创建,发布的内容或者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与网站开发者无关。对于用户言论的真实性引发的全部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网站开发者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15条 用户之间因使用网站而产生或可能产生的任何纠纷和/或损失,由用户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与网站开发者无关。

第16条 用户在网站发表的作品,网站开发者有权转载或引用,无需通知用户。

第17条 用户在任何时间段在网站发表的任何内容(包括自拍)的著作财产权,用户许可网站开发者在全世界范围内免费地、永久性地、不可撤销地、可分许可地和非独家地使用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著作权法》规定的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著作财产权利。并且,用户许可网站开发者有权利就任何主体侵权而单独提起诉讼,并获得全部赔偿。

第四章 处罚规则

第18条 网站开发者郑重提醒用户,若出现下列情况任意一种或几种,将承担包括被关闭全部或者部分权限、被暂停或被删除其帐号的后果,情节严重的,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使用不雅或不恰当ID和昵称;

2.发表含有猥亵、色情、人身攻击和反政府言论等非法或侵权言论的;

3.从事非法商业活动;

4.模仿贴吧管理人员ID或者他人ID,用以假冒管理人员或破坏管理人员形象;

5.使用发贴机等非法软件进行爆吧、违规发贴的行为。

6.其他网站开发者认为不恰当的情况。

第五章 附则

第20条 关于打击网络谣言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3年9月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89次会议、2013年9月2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9月10日起施行。

第21条 所有用户发表的文章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与网站开发者无关。

第22条 网站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等而需暂停服务时,将事先公告。若因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贴吧不负任何责任。 由于网站的调整导致信息丢失和/或其他结果的,网站开发者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23条 本协议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本协议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文明七条底线

根据我国网络发展的现状,国信办鲁炜主任提出了网络空间的“七条底线”,我们每位网民在自由表达自己意见和诉求的同时,也要遵守“七条底线”,文明上网,争做文明网民。

1.法律法规底线: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任何时候,无论是网上网下,都将始终做到违法必究;

2.社会主义制度底线,为我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地制度保障,我们要积极拥护社会主义及社会主义制度;

3.国家利益底线,作为国家公民,时刻维护我们伟大祖国的利益,这也是宪法赋予我们每位公民的光荣义务;